有望正式出臺政策!工信部將加強新能源車產業安全監管
行業 發布于:2020-06-09 09:49:29
據媒體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剛剛出則了新聞,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組織召開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目的是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以期保障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據悉,會議強調了安全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命門,生產企業作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高度重視、常抓不懈,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會議明確確定了各企業要必須加強對動力電池系統的安全防護和可靠性驗證;加強對動力電池等關鍵零部件供應體系管理,嚴格把控質量;加強售后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新能源汽車專項維修保養水平,對出現問題的車輛,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隱患,堅決遏制新能源汽車安全事故發生。
會以還明確需要在故障排場、運行監測體系、強制性國家標準三個維度多管齊下,共同打造新能源用車新環境。
早在5月12日,工信部組織制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GB 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 38032-2020《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此前我國已有相關推薦性國家標準:《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實驗方法》、《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新規定是在此基礎上制定,并首次進行強制技術要求。
這三項標準分別都要求了什么?
一、《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1)如果電池發熱,車輛必須及時提醒駕乘人員,每輛車將強制配備『電池發熱預警』功能。
(2)不管是下雨、涉水還是意外致使車輛被水泡,車輛的防水和絕緣功能必須滿足國家標準。
(3)電動車存在強電和弱電,需要耦合或隔離。新國標優化了絕緣電阻、電容耦合等試驗方法,以提高試驗檢測精度,保障整車高壓電安全。
二、《電動客車安全要求》
由于電動客車的電池容量更大,電機的功率更大。在安全上,風險會比一般家用純電動車更大。所以對于電動客車,新國標對電池倉受到碰撞、充電過程、整車防水提出了更加嚴格的強制性要求。
這一部分,其實是在第一部分的《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基礎之上單獨對電動客車進行更進一步的要求。
三、《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就是專門對動力電池的要求。新國標優化了電池單體,模組安全方面的要求。此外還重點強化了電池系統發熱安全、機械安全、電氣安全還有功能安全的要求。另外試驗要求涵蓋系統熱擴散、外部火燒、機械沖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振動泡水、外部短路、過溫過充等試驗。
新國標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明確要求電池單體發熱失控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目的是為乘員預留出必要的安全逃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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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頒布的三項標準屬于國家強制性要求,目的是對電動車產品的安全性做到基礎性保障,加強消費者對電動車的信心。在此之前,各個企業對電動車安全的執行標準各有不同,這對于整個行業的發展起到不利作用,如今規范新標準之后,電動車的安全屬性又將進一步提升。
(圖/文/攝:皆電 宗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