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21年行動計劃》(下簡稱《計劃》,計劃指出目標在2021年在海南省推廣新能源汽車2.5萬輛,使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5%。

根據《計劃》,海南省將在公務用車、公交車輛、巡游出租車、注冊網約車、郵政車輛等領域加快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海南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換的公務用車(除特殊用途車輛以外)將100%使用新能源車。

在配套基建設施方面,海南省計劃年內新建充電樁1萬個,將電動車與充電樁比例降至2.5:1,并在省內超過80%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充/換電服務設施。
(圖/文/攝:皆電 羅順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