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鐘為誰而鳴 如何看待全球首例Uber自動駕駛汽車致行人死亡事故?
技術 發布于:2018-03-21 10:19:02
3月20日凌晨,就在我們準備熄燈就寢之時,大洋彼岸的美國亞利桑那州坦佩市(Tempe, Arizona)傳來一則壞消息。一輛正在進行自動駕駛測試的UBER測試車撞到一名女子,并且該女子在送往醫院后就不治身亡,這也是自動駕駛汽車全球首例致行人死亡事故。
全球首例 UBER無人駕駛汽車撞死行人
根據警方發布的消息:被撞人是在斑馬線以外的區域,推著自行車由西向東穿越。發生事故時,這輛UBER自動駕駛汽車正是處于自動駕駛模式,時速65km/h,并且車上配備了一名工程人員。
事故現場,可以看到行人橫穿時并未身處斑馬線區域
事件發生后,Uber 已經暫停了在坦佩、匹茲堡、舊金山和多倫多等城市進行的自動駕駛汽車測試。CEO Dara Khosrowshahi 發推稱:“亞利桑那州傳來了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壞消息。我們將竭力與當地執法部門合作以了解發生了什么,在此同時,我們的心與受害者的家人感同身受"。
美國政府也沒閑著,反應相當迅速,并表示美國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就此事已經派出一個特別工作組赴當地展開調查。與此同時,沃爾沃承認了XC90的車輛來源,但表車輛已經經過 Uber 改裝,軟件系統部分已經不屬于沃爾沃官方配置,對此表示遺憾。
無獨有偶,事故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時間回到2016年3月25日,Uber的一輛XC90就已經有過“前科”,不過當時是與一輛私家車相撞,甚至導致了翻車,索性并無人員傷亡。事后,警方判定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沒有任何故障,責任在于與其相撞的車輛。
Uber自動駕駛汽車撞擊后側翻
隨后的2016年5月,特斯拉Model S就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了那起引起業內劇烈討論的自動駕駛致死事故。根據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的調查,事故發生時Model S正處于Autopilot模式,并在一個十字路口上直接撞上了前方的重型卡車,也就是說,特斯拉當時完全沒有探測到前方所面臨的是什么。
對于這兩起致人死亡的嚴重事故,此次Uber的XC90是因為沒有探測到行人,而Tesla的Autopilot是因為沒有探測到前方障礙物(貨車),接連發生的事故使得自動駕駛這一大熱的未來發展方向蒙上了一層陰影。
如火如荼的無人駕駛汽車方向 又是什么釀成了此次事故
如今,Alphabet Inc.、Uber、通用、百度、景馳等多家公司都投入了巨資進行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研發,目前主流觀點均認為自動駕駛汽車是人類未來交通出行的終極解決方案,無論是效率、安全性都將得到大大提升,因此各巨頭紛紛提前調兵遣將,為的就是把這份未來蛋糕提前吃進自己的肚子。我們把焦點轉回此次事故的主角Uber,在2017年,財大氣粗的Uber就購買了24000輛旗艦XC90作為無人駕駛測試車型,并且針對XC90在自動駕駛方面進行相應的改裝和加強。
無人駕駛車本身裝滿了20個左右的照相機,7個激光雷達傳感器,一個GPS、若干毫米波雷達和激光雷達,這項技術可以實景分析并測量自身發出的激光所達到的距離,以便汽車能夠“看到”并應對周圍的環境。
Uber Volvo XC90 self-driving car
目前,無論是何種自動駕駛技術,無外乎在于傳感器技術。無論是激光、毫米波雷達、超聲波、圖像識別,距離人類生物識別能力還是相距甚遠。盡管人類生物識別遙遙領先,可是人為駕駛也不那么安全啊,看看每年交通事故傷亡率就能說明問題,人類駕駛安全系數其實更低,至少不同人之間的差異是非常巨大的。
就此次事故而言,其實觸發條件倒也不蹊蹺,首先時間為美國當地時間晚上10點,天色昏暗,傳感器靈敏度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從撞擊后的現場來看,Uber的自動駕駛車輛想必是沒有探測到忽然進入路徑范圍當中的行人,也沒有采取應急措施。
我們知道車內還有一名工程人員,為什么沒有進行任何緊急補救措施呢?據這位工程人員回應:“我第一個得到的危險訊息就是發出的碰撞聲”,坦佩警長羅納德·埃爾科克在新聞發布會上向記者證實:她一走進車道就被擊中了,撞擊地點在人行橫道以外的區域。
初步來看,Uber在此次事故當中似乎并無過錯,但是坦佩市畢竟是典型的北美小型城市,地廣人稀,道路條件并不復雜,要完全甩開程序算法、探測設備的鍋,似乎也欠妥當。
喪鐘為誰而鳴 對自動駕駛技術要懷有敬畏之心
不久前,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全國政協委員、百度公司董事長兼CEO李彥宏在"委員通道"接受采訪時表示:伴隨著自動駕駛技術飛速發展,再有三五年就會出現在開放道路上完全取代司機的無人駕駛汽車。
現在看這句話,未免是過于樂觀了,以現有技術而言,自動駕駛還遠未成熟,遑論三五年取代司機。激光雷達公司禾賽科技CEO李一帆表示,“我們不愿意接受的不是交通死亡本身,而是由新技術帶來的新增的,本來可以避免的死亡事故。從這個角度說,自動駕駛遠沒有成熟…(自動駕駛公司)應該用性能最好最穩定的傳感器來盡可能增加系統冗余…一切試圖走捷徑的低成本傳感器方案,人肉小白鼠眾包都是無稽之談,是犯罪。”對此,筆者深表贊同。
起步較晚的Uber也為激進的研發策略付出了代價,先后發生撞擊、闖紅燈,以及此次的行人致死事件。礙于加州已經實行自動駕駛汽車牌照政策,自動駕駛測試環境日趨嚴格,Uber更是將測試場所搬遷至法律法規更為寬松的亞利桑那州,亞利桑那州既不要求有自動駕駛相關的資質牌照,也允許無人駕駛測試車直接上路,那么此次事件一出,想必會對現有政策形成一定的沖擊。
激進的Uber不僅僅在法律法規方面屢屢碰壁,去年2月,谷歌Waymo起訴Uber,指責其竊取了Waymo的激光雷達技術。Uber則堅持稱自己沒有竊取Waymo的技術,為此持續一年的紛紛擾擾在此也不細表。直到今年2月,Uber才與谷歌Waymo達成和解協議,Uber通過向谷歌Waymo支付0.34%的股份并承諾不再使用此前由萊萬多斯基竊取的Waymo的技術獲得了其諒解,可謂是屋漏偏逢連夜雨,自種因果。
由此可見,一昧的激進對于自動駕駛這項技術來說是萬萬不可取的,想要三五年就讓自動駕駛取代司機更是天方夜譚,這種論調無論是對交通環境參與者的生命、還是技術本身,都顯示出浮躁的求成心態,而此次事件的Uber便是前車之鑒。筆者推斷,縱使此次事故有行人亂穿馬路的前情在先,但也為整個自動駕駛技術行業敲響了警鐘,喪鐘正是為這些激進分子而鳴,對待這項技術,一定要懷有敬畏之心,相信很快也會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健全起來。同時,也不可因為這類事件的發生就因噎廢食,談虎色變,技術革新的道路上或許總是會伴隨一些意外,如果是僅僅因為欠缺一份敬畏之心而產生的意外,那就是謀殺了。
(文:即電 宗澤)